剛剛與室友在討論
該如何專業的在行為觀察內呈現「挖鼻孔」的動作。
想到了幾個版本:
1.個案於晤談過程,曾出現將手指放置於鼻腔內數次。
2.個案於晤談過程,曾出現將手指安置於鼻腔內數次。
3.個案於晤談過程,曾出現將手指擺放於鼻腔內數次。
以動能來看,這三個詞都太靜態了;無法具體呈現出個案挖鼻孔的樣貌。
同時,也不夠specific。
於是,新的版本誕生了:
個案於晤談過程,曾將指尖置於鼻腔數次,
同時也有將手指輕微於鼻腔、鼻竇兩處來回移動的行為。
我們的結論是,
臨床心理師都該去多修中文系的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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